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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7-06-0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董海平   访问:

  本规划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我区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质的五年,是住建系统惠民工程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五年来,我区城镇化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一)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质量效益普遍提高。截止2015年底,全区共有20个设市城市,69个县城,424个城镇;城镇常住人口1490.8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3%;非农业人口1016.64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8.6个百分点,与全国水平基本持平,比2010年降低了3个百分点。全区12个盟市城镇化水平普遍提高,东西部地区差异有所缩小。
 
  (二)城镇住房保障取得重大进展,惠民工程取得丰硕成果。"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45.2万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116.32万套的建设任务;其中,累计开工改造棚户区102.75万户,累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31.75万套。本级财政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73.9亿元,实现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
 
  (三)及时调整房地产行业发展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房地产规模不断扩大,全区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630.86亿元,商品房屋施工面积26963.94万平方米,商品房屋竣工面积10640.96万平方米,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2674.71万平方米。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6.68平方米,比"十一五"期末增加6.18平方米。
 
  (四)住房公积金稳步发展,公积金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对职工住房支持力度显著增加。全区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15年底,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236万人,缴存额达705.67亿元,提取额527.2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73.86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3个,贷款总额21.52亿元,上交财政廉租房补充资金12.5亿元。
 
  (五)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规划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城乡规划科学性、权威性显著提高。"十二五"期间,共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等4个区域规划,14个城市总体规划、38个开发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总体规划、40个旗县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全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了80%,组织编制完成了58个旗县村镇体系规划,250个自治区级重点镇规划,90个一般建制镇规划,5934个行政村规划,6个历史文化名镇(村)和16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专项规划。
 
  (六)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992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倍。2015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95%。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5%、燃气普及率达到87.34%、人均道路面积22.25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0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47%。
 
  (七)"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焕然一新。各地深入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全区农牧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截止2015年底,全区共完成农牧区危房改造61.5万户,受益群众215万人;全区259个镇列入自治区级重点镇、143个镇列入国家级重点镇,23个村镇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级美丽宜居村镇,38个村镇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6个村镇列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4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32个村镇入选中国特色景观名村名镇。
 
  (八)建筑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造能力大幅提升,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十二五"期间,全区建筑业企业法规制度、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了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2717.38亿元,增加值5619.56亿元,占全区GDP年均达到6.71%,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6%的目标,区内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6878亿元。全区建筑业企业达3351家,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2500家的目标;从业人员70余万人;建筑业施工企业积极争先创优,共获得各级奖项897项。
 
  (九)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更趋规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进一步加大全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力度,"十二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从业人员数量及素质稳中有升,共培训各类注册人员2367人、岩土工程勘察现场作业500多人、标准宣贯3500多人。
 
  (十)建筑节能新标准得到全面执行,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进,科技支撑作用成效显著。全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执行强制标准比例基本达到98%以上。绿色建筑建设规模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区共有23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新建绿色建筑365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7141.2万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十一)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加大,行业人才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十二五"期末,全区行业人才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全区建筑业企业职工数20.92万人,房地产企业职工数4.88万人;人才队伍结构逐步优化,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增加,行业人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但是,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既要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更要清醒认识发展的问题和不足。综合分析,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城市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城市规模盲目扩张;城乡规划法律效力不强,规划的严肃性、强制性不够;城乡建设缺乏地域特色,"千城一面"问题突出;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亟需完善,去库存压力较大;城市环境恶劣、交通拥堵等"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缺少系统设计,城市管理改革有待突破。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