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依据党章规定,结合我市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规程。党支部工作目标是指党支部紧扣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党支部所在地区、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情况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是指保障党支部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期目标的办事规程。党支部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年度工作目标。
二、注重工作目标。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是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发展的方向,是引领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途径。确立发展目标,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第一要素,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在要求。所有党支部都要重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
三、制定全面目标。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体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与上一级领导班子全面小康目标相衔接。
四、表述简明扼要。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要用目标性语言表述,只写目标而不讲措施,只说干什么、不说怎么干;具体、简明,便于党员认领目标,在实现党支部工作目标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应另行制定目标实施方案,明确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五、充分发扬民主。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广泛听取群众意愿,经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后公示。
六、完善上一级目标。乡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五大理念”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年度工作目标,使之全面、具体、更具操作性,为党支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供遵循。
七、考核总结完善。年末,上级党组织要按程序对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经验,分析教训,提出完善的思路,并制定下一年度党支部工作目标。党员要根据党支部新的年度工作目标,向党支部提交自己新一年的目标事项认领书。
呼和浩特市党员履责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依据党章规定,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党员履责制度。
一、党员履责规程。党员履责事项是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在完成党支部工作目标中担当责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事项。党员履责制度是指党员完成党支部工作目标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规程。
二、认清党员责任。积极主动认领并努力完成党支部工作目标,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党员履责是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党支部目标的根本保证,是做“四讲四有”党员的具体体现。讲奉献、有作为,立足岗位做贡献,最根本的是干好本职工作。主动担当责任,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是合格党员。
三、确保责任到人。工作目标确定以后,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带头认领工作目标,其他党员除了年老体弱者之外都要积极主动提交目标认领书。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条件认真审议其目标认领书,视目标内容和难易程度进行增加或减少、合并或分解。哪些目标由若干党员共同完成,哪些党员能完成若干项目标,要从工作目标事项和党员的具体情况而定。党支部的审议意见与党员个人的认领意愿对接以后,公示每个党员认领党支部工作目标的责任事项。
四、明确履责事项。党员履责事项分为基础事项、先锋事项两部分。党员履责基础事项是指每个党员都要履行、终身履行的共性事项,包括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政治、言论、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纪党规,努力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等等。党员履责先锋事项是指党员根据自身条件因人而异发挥先锋作用的事项,包括认领党支部工作目标的事项、党支部交办的事项和其他自觉自愿为民服务的年度事项。
五、提高履责能力。认领完成党支部工作目标的质量和效率,取决于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党员在履责过程中要经常查找自身履责素质能力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带着问题学习掌握相关理论和业务技能,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党支部要针对党员在履责素质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设置专题自学、讨论、讲课的方式,加强党员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素质能力,让每个党员都做“四讲四有”的党员。
六、考核总结完善。年末,党员都要对自己全年履责事项完成情况逐项作出书面总结评价,实事求是肯定成绩,客观准确查摆存在的问题;党支部要组织群众对每个党员的履责情况进行评价;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每个党员的履责情况进行评议;党支部综合群众评价、党员评议和党员履责表现,确定党员履责等次。
呼和浩特市党员专题学习制度
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和履责能力,依据党章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创新学习方式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党员专题学习制度。
一、突出学习重点。党员学习要突出党章中党的性质、党的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党员条件、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入党誓词、合格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条件,党规中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系列讲话中的理想信念、中国梦、“四个自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需要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