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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呼和浩特市党员履责制度、呼和浩特市党员专题学习制度(2) 发布时间:2017-05-04  文章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管理员   访问:

  二、设置专题自学。围绕学习重点,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学习需求,党支部设置学习专题,党员按专题自学,为集中讨论做好准备。党员自学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带着自身存在的问题,反复学习、深入领会专题的内涵和相关论述。
 
  三、开展集中讨论。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讨论,党员人数较多的应分若干党小组进行讨论,让党员有充足的时间讨论。党员参加讨论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生活实际,针对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谈对专题内容的认识,积极发言,可以插话,可以多次发言。通过讨论,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加深对专题的理解。
 
  四、普通党员讲课。在个人自学、集中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党员讲党课。党员人数较多的应分若干党小组讲党课。党支部书记先讲,每个党员都讲。普通党员讲党课,不讲理论,不说空话套话,而要围绕学习前后的思想认识变化,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讲自己的话,说自己的事。要强化互动交流,相互点评、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五、注重深入思考。设置专题个人自学、集中讨论和普通党员讲党课,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下旬在安徽省调研时关于学习党章要坚持“六个联系、三个深入思考”的重要指示,注重联系实际,注重深入思考。
 
  六、坚持定期学习。各领域党支部都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确定党员学习日。农村党支部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农闲季节多学习,农忙季节少安排。城镇社区党支部一般每周学习一次。党政机关党支部每周学习一次。事业单位党支部每周学习一次或根据业务情况每半月学习一次。企业单位党支部每半月学习一次或根据生产情况灵活安排。
 
  七、衔接学习形式。第一个学习日由党支部确定专题,要求党员在第二个学习日之前按专题个人自学,明确第二个学习日集中讨论的要求。第二个学习日组织党员集中讨论,并安排第三个学习日普通党员讲党课事宜。第三个学习日组织党员讲党课,并确定下一个学习专题,要求党员个人自学。以此类推,衔接每个专题的自学、讨论和讲党课。
 
  八、党员学习全覆盖。对不能参加学习日学习的年老体弱的党员要采取送学的方式学习。对不识字的党员要采取帮学的方式学习。对流动党员要坚持流入地为主,采取寄学的方式学习。
 
  九、考核总结完善。年末,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总结设专题自学、讨论和讲党课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所设专题对党支部工作和党员思想认识的针对性情况,党员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情况,党员参加讨论和讲党课情况,党员对所设专题的理解领会情况,学习制度引领党员提高履责素质能力的情况等等。既要看到学习制度带来的变化和成绩,也要找到需要改进完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