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11)
发布时间:2016-12-12 文章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管理员
访问:次
第五章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坚持以产业的增长支撑城镇的扩张,以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提升促进产业发展,统筹规划产业与城市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区向城镇及周边集中,开发区向“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共建”的方向转型,城镇公共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覆盖。统筹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城镇吸纳就业能力,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人口集聚相协调。到2020年,实现180万左右的农牧民就近城镇化。
第一节 优化城镇产业布局
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做好产业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和园区规划等规划的有机衔接并严格实施。合理配置产业用地,为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发展创造条件。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围绕节点城市和交通枢纽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现代物流园,在大中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商贸功能区、旅游休闲区、中央商务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意产业园、信息产业园等服务业集聚区,形成城市功能的新亮点和扩大就业的新空间。(住建厅)
实现新区老区功能互补。推进有价值的老城区保护和产业发展的融合,按照“综合保护,有机更新”的原则,有序推进老城区改造升级,加快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大力提升服务业特别是高端商贸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形成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产业结构,有效提升城市功能。呼和浩特、包头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城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不同的保护利用方式:继续保持其原有功能和用途,改善居民生活、提高生活品质;发展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引入商业形成特色街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新建城区必须规划先行,进行全面系统的空间布局。前瞻布局城市功能配套设施,提高生活配套设施的便利化、品质化和人文性,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城市功能的协调性。(住建厅、文化厅)
第二节 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
优化城镇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生物、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工业转型升级要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引导金融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在区域中心城市、制造业密集区域集聚;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多样化,提升旅游业、商贸流通业、家庭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经信委)
促进产业发展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重点开发区域城镇要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大力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功能区城镇重点发展生态型产业。农产品主产区城镇重点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与营销产业。城市周边重点发展都市型工业和服务业,资源型工业要远离城镇布局。(发改委)
促进产业发展与城镇特点相适应。立足本地资源环境承载力、资源禀赋条件和比较优势,突出区域首位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城镇产业体系。强化大中城市高端服务、现代商贸、科技研发、信息中介等功能,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城市产业价值链向高端攀升。鼓励引导中小城市发展与其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资源加工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面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服务业,提升中小城市及工业园区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小城镇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推进产业专业化、特色化,构建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林区城镇利用区内特色多样化的自然景观发展特色旅游业,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育的相互促进。(经信委、发改委、林业厅)
第三节 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镇转型
结合城镇布局,坚持集中集聚原则,优化开发区布局,发展特色和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成为带动城镇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调整开发区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强化城市与城市功能的契合,注重开发区的功能化建设,协调好产业设施、居住设施、配套设施合理布局,特别是增强医疗、教育、文化、信息、金融等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园区对产业发展的综合承载能力,实现土地增值、产业调整、环境优化,逐步推动从业居分离向协同共进转变,由单一生产功能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将有条件的开发区打造成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宜居宜商宜业的现代化新城区(镇)。重点推动呼和浩特市金川工业园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连浩特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进行试点,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动作用。(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