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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2) 发布时间:2016-12-12  文章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管理员   访问: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为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全面提高自治区城镇化质量,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明确了我区未来城镇化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发展路径,是指导全区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城镇化是现代化必由之路,是稳增长与调结构的黄金结合点和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方向和必然过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于内蒙古实现科学发展,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的更加亮丽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能够不断扩大城镇消费群体,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升级,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城镇要素集聚和城乡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有利于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区域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解决“三农三牧”问题的重要途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推行,传统生产方式难以改变。提高城镇承载和带动功能,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加快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流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牧业现代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牧区延伸,实现城乡社会共同发展、全面进步。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撑。城镇化程度不平衡是我区区域发展差距的重要成因。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加快构建形成体系健全、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新格局,有利于促进呼包鄂城市群发展,有利于东部盟市以区域中心城市为载体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有利于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空间支撑,从而推动全区人口和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区域竞争力整体提升。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绿色发展的根本途径。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人口相对集聚,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有利于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美丽内蒙古的现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