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15)
发布时间:2016-12-12 文章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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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和推广。结合主体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多规合一”试点,解决规划繁杂、各自为政、边界重叠、有法不依、缺乏衔接等问题,实现一个旗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形成统一的旗县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按照促进生态健康、生活宜居、生产便利的要求,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形成层级分明、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国土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优先划定与生态、粮食、环境安全相关的空间作为发展底线,依托土地条件、水文走势,明确严格管制措施。(发改委)
第二节 构建城镇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城镇交通和路网结构。加强单元控规的编制,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大面积封闭式住宅小区。创造条件逐步打开已建成的大面积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城市快速路,完善主次干路,织密支路,打通断头路,构建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系统。到2020年,城市人均市政道路面积达到22.5平方米。加快人流、物流密集区停车场建设。鼓励建设立体停车设施,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小城镇对外交通路网规划,处理好过境交通问题。做好镇域公路网与市域公路的衔接协调工作,对道路的技术等级作出明确规范要求。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充分考虑与临街建筑、街坊、已有大型公共建筑的出入要求,优化镇区道路网布置,预留好公交场站设施用地,在建设规模较小的城镇设立公交客运和公交站点。(住建厅、交通厅)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树立公交优先理念,中心城市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建设综合交通枢纽,设立公共交通专用通道,发展以快速公共汽车为主的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和线路设置,推动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为突破口,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到2020年基本实现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交通厅、住建厅)
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铁路、公路、民航与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完善集疏运系统与配送系统,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和城市内外交通之间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加强大中城市集公路、铁路、民航、地铁和城镇道路于一体的综合运输枢纽的规划和建设。到2020年,实现高速公路连接50万左右人口城区,快(高)速铁路连接大部分盟市府驻地城区。(住建厅、发改委、交通厅)
完善城际立体交通网络。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项目建设,提高干线公路网络化程度。到2020年,呼和浩特市至盟市、重点口岸、重要出区通道实现高速公路联通。继续推进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呼伦贝尔、通辽、赤峰、满洲里和二连浩特等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客运站项目建设。稳步建设呼和浩特—北京、呼和浩特—准格尔—鄂尔多斯、乌兰浩特—白城等快速铁路,加快推进呼和浩特—银川、满洲里—齐齐哈尔、包头—西安、锡林浩特—张家口、巴彦浩特—银川等快(高)速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改造扩能集宁—通辽、集宁—二连浩特、白音华—赤峰—锦州、锡林浩特—桑根达来—贲红等既有铁路,加快建设蒙西—华中、鄂尔多斯—曹妃甸、锡林郭勒—曹妃甸等通江达海货运通道,建成区内各主要城市对外快速通道、自治区东西快速连接通道以及集呼包鄂城际铁路网。加快呼和浩特、包头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动赤峰市城市轻轨建设。加快迁建呼和浩特机场,升级改扩建乌海、通辽、巴彦淖尔等机场,开展赤峰、海拉尔等机场迁建研究,构建通勤通用机场体系,推进通用航空多点覆盖。(交通厅、住建厅、发改委)
第三节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
加强水、电、气和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建设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城镇水源点保护,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建设一批应急水源工程,提高供水能力和供水质量,到2020年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9%。建立完善自治区、盟市公共供水厂三级供水水质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在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等引黄城市推行分质供水。预留城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协调布置各电压等级线路,大电网入地和整合高架工作力度,加快规划建设城市电动汽车充电网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再生水、疏干水和劣质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完善城镇防洪设施,提高建设标准,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开展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项目,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提高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到202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30%,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快城镇天然气管网、液化天然气站等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0%,所有旗县均通天然气。加强集中供热设施升级改造,支持煤改气、煤改电、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住建厅、环保厅、发改委)